欢迎提供湖南东方明珠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相关线索

2019-03-09 01:58

  案情介绍:本院立案后,依法向湖南东方明珠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申报表,至今未能履行,也未申报财产。

  执行案号:(2018)湘0181执930号

  被执行人或企业照片:

  被执行公司:湖南东方明珠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浏阳市葛家乡乌石龙村

  执行法院:浏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浏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4001014元

  被执行企业履行情况: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731-83606285

  未经该法院授权,禁止采取任何方式从网站获取数据;擅自从网站上获取数据并使用的,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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