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生育政策调整:延长产假发补贴 甚至还让生三孩

2018-08-18 00:22

从“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经过十几年循序渐进的调整,生育孩子的权利正逐步回归家庭。

面对持续低迷的人口出生率,辽宁、湖北、新疆等地出台了更加积极的生育政策,延长产假时间、提高生育补助等“真金白银”的政策相继实施。陕西省则明确表示,要适时全面放开计划生育。同时,限制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政策虽然存在,但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已逐步放开,生育三孩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一些补助或免费服务项目,也适用于三孩家庭。

多地延长产假、发放生育补贴

从“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经过十几年循序渐进的调整,生育孩子的权利正逐步回归家庭。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两年多来,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虽有上升,但并起到没有十分明显的提振作用。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即2016年,全国出生人口1786万人,出生率为12.95‰,自然增长率为5.86‰。但到了2017年,全年出生人口1723万人,出生率为12.43‰,自然增长率为5.32‰,三项指标均较2016年有所下滑。

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有生育愿望的家庭,会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第一年就进行生育,随着生育愿望下滑,出生率也会有所下降。

为应对这一情况,各地的生育政策日趋积极。辽宁省明确提出,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等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完善生育家庭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减轻生养子女负担;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

湖北咸宁市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全面两孩配套政策的意见》,从医疗、教育、社保、延长产假、提供生育补贴、母婴设施建设等多方面入手,完善相关政策。

咸宁市提出,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政策内二孩及以上产妇产假延长至6个月、配偶护理假延长至1个月;符合生育政策的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年最高支付限额900元;政策内出生的第二个及以上孩子,在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可以减免一定金额的保教费。

据新京报2017年7月底报道,“全面二孩”政策施行后,全国31个省、区、市均延长了产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各省份的生育奖励假为30天至3个月不等,各地女职工可享受的产假为128天至190天不等。

有地方计生政策执行力度宽松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相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因此,各省份也都会根据所在地年人均收入数倍不等征缴这笔费用。但随着生育政策逐渐放宽,一些地方已经默许了超生现象的存在。

因为前两胎都是女孩,河南北部某农业大县的刘先生与妻子决定再要一个,他们在2017年如愿迎来了儿子的出生。孩子出生前,刘先生还在担心是否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按照2016年5月底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以此计算,刘先生需要缴纳约32000元的社会抚养费。

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政府部门催缴过这笔罚款。刘先生称,之前违反计生条例超生,如果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孩子的户口会很难办理,不过现在,几乎不会遇到任何阻挠。不仅如此,孩子出生前的产检、住院费等,依旧能享受到一定的补助。

分享到:
© 2016-2021 衡水资讯-最新最快的资讯门户,商务合作微信:xiaodong951p http://www.hsfcp.com 备案/许可证号:辽ICP备2023001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