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保对象:没有参加职工医保,具有本区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取得本区居住证明且未在原籍参加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户为单位参保。
参保时间:在农村居民,2018年12月10日前到村委会缴费参保;在城镇的居民,2018年12月25日前到社区缴费参保。
缴费标准:2019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政府给予全额资助。因以上人员名单2019年1月才能确定,为避免漏参,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先全额缴费,名单确定后再退费。
携带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医疗保险证,没有医疗保险证的需交户主照片一张。
收费票据:交费后,由收费人员开具河北省统一的收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