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30.9亿!瑞丽至弄岛高速获云南省发改委批复

2021-11-01 19:26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瑞丽至弄岛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工可报告的请示》(德发改字〔2021〕294号)收悉。瑞丽至弄岛高速公路属于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项目代码为2019—533102—48—01—004669。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执行《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实施方案》(云办通〔2020〕19号),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络布局,支撑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原则同意《瑞丽至弄岛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路线全长30.259公里(新建里程8.6公里,改扩建原二级公路21.659公里),起点位于瑞丽市勐卯镇贺德村,顺接G56杭瑞高速龙陵至瑞丽段,途径瑞丽工业园区、弄岛分场,止于瑞丽市弄岛镇雷允村,接中缅两国弄岛片区现有通道公路。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主要控制点为:勐卯镇贺德村、瑞丽工业园区、弄岛分场、弄岛镇雷允村。
全线共设置桥梁31座,其中,大桥20座、中桥11座,涵洞78道。设置喇叭型互通立交2处,分离式立体交叉9处。设置高速公路服务区1处、交警管理站1处、收费站3处。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09552.3076万元,其中:省级安排支持资金60500万元,瑞丽市人民政府出资16888.3076万元,共计77388.3076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估算总投资的25%,其余232164万元,利用国内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做好项目资本金的筹措,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严禁违反规定新增政府债务。项目建设资金不落实,严禁开工建设。
四、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土地利用方案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000202100058号)的要求执行,严格控制项目新增用地规模。
(二)充分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评估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并提出具体的预防处理措施。
(三)结合区域路网、城乡规划以及沿线地形地貌、自然景观、地质水文等建设条件,加强总体设计,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绕避不良地质。
(四)加强以桥梁为重点的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深化选址及其工程方案比选,合理控制投资,加强桥梁结构抗震设计,确保施工和运营安全。
(五)工程方案设计应紧密结合并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各专项评价结论及其批复意见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环境,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减少耕地占用。
(六)结合沿线城镇规划发展、居民出行需求和特征、地形地质条件,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互通立交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重要材料等实行公开招标。
六、请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优化设计,把保护环境和生态、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七、请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八、其他意见详见《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瑞丽至弄岛高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云投审发〔2021〕66号)。
九、收到批复文件后,尽快开展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程序报批。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编辑、推送:杨腾荣
复审:王 磊
原标题:《投资30.9亿!瑞丽至弄岛高速获云南省发改委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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