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居民、工商业户液化石油气产权置换的公告

2021-10-31 04:23

通知公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领域安全管理的意见》(临政字〔2021〕21号),及《临朐县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置换、报废处置和信息化充装推广方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气用瓶安全,现就液化石油气瓶产权置换作如下公告:
一、液化石油气钢瓶回收、置换的范围。全县范围内产权归用户所有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含居民、工商企业。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置换方式。气瓶充装单位综合市场因素确定钢瓶置换价格并进行公示;充装单位与用户签订供气协议,提供安装二维码(智能角阀)标签的合格钢瓶使用,产权归充装单位所有;充装单位向用户收取钢瓶使用押金,收回钢瓶充装单位退还钢瓶押金;充装单位负责钢瓶的检验、报废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向用户收取检验、报废等费用。
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充装站全部完成智能化充装设备升级改造,对未安装二维码或智能角阀标签,未经登记、未经检验钢瓶无法进行充装。
四、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公安、综合执法、住建、应急等部门及镇街园区对不按要求充装、非法倒灌、非法储存等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一经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惩。
特此公告。
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全县居民、工商业户液化石油气产权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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