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六大基本原则是什么?

2021-04-06 23:20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国历史上首部法典化法律正式出台。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颁布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人民民事权利的保护法典,分为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加上附则,共1260条,确立了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和绿色原则等六大基本原则。该部法律已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那么这其中的六大基本原则具体是什么呢?

一、平等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相互之间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它最集中地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具体表现为: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3.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4.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平等受法律保护。
二、自愿原则
《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愿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根据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该原则实质上是传统民法中所谓的意思自治原则,具体体现在:
1.缔结合同的自由。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4.变更与解除合同的自由。5.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三、公平原则
《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纠纷。公平主要体现在:
1.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等。2.当事人的关系上利益应均衡,合理分配义务。3.当事人合理地承担民事责任。
四、诚信原则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是指所有民事主体在从事任何民事活动.包括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时,都应该秉持诚实、善意,不诈不欺,言行一致,信守诺言。诚信原则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诚实守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保障交易秩序的重要法律原则,它和公平原则一样,既是法律原则,又是一种重要的道德规范。
五、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各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公共秩序是指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基本秩序和根本理念,是与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相关的基础性原则、价值和秩序。善良风俗是基于社会主流道德观念的习俗,也被称为社会公共道德。公序良俗原则要求民事主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循社会主体成员所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它可以弥补法律禁止性规定的不足。公序良俗是建设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社会主义法治与德治建设水准的重要标志。公民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既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又要符合道德的要求。
六、绿色原则
《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色原则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举。这项原则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新的发展思想,有利于缓解我国不断增长的人口与资源生态的矛盾。在《民法典》的物权编、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等相关法律制度中都体现了绿色原则。它要求在民事活动中应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来源: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 山溪法谈
原标题:《《民法典》六大基本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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