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 点滴为民显温情

2021-04-04 02:44

深入现场勘验现场、耐心化解双方矛盾、守护家庭幸福和谐……北流市人民法院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针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彰显司法为民温情。

交通事故起纷争 法官调和化积怨▲庭审现场
3月17日,诉讼服务中心李棍麟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调协议,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5月4日,黄某辉驾驶摩托车和同样驾驶摩托车相向而来的陈某相撞,造成黄某辉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黄某辉前往医院住院治疗,各项费用共计1.5万余元。经认定,黄某辉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承担次要责任。黄某辉找陈明协商赔偿事宜,陈某拒绝并恶语相向,黄某辉诉至法院。▲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李棍麟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通过证据分析、归纳事实,引导双方从诉讼成本、个人精力等多方考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对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翻山越岭忙勘验 群众点赞心踏实▲法官带领干警实地查看
阳春三月,正是“踏青”出游好时节。3月22日,隆盛法庭赵子富法官深入案件诉争现场勘验,开启了一次别样的“踏青”之旅。
沙垌村某山岭位于北流市沙垌镇沙垌村,面积1.58公顷(23.7亩)。原告北流市村某一村民集体小组认为被告刘某某等四人将该山岭地作为开荒地,未经原告同意,私自种植上杉木等树木的行为影响了其作为土地使用权人对该山岭地的正常使用,侵害了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故一纸诉状将被告刘某某等四人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被告清除种植在原告所有的沙垌村某山岭的杉木等地面附着物,并停止对原告上述土地的侵害。▲实地查看
赵子富法官为更好了解案情,为接下来的案件审理工作做准备,带领法庭干警深入该地进行了实地查看及勘验。
当天上午,赵子富法官着便装前往沙垌镇沙垌村,通知原被告双方到场一同到争议地进行实地查看并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通过近三个小时的实地查看,了解到被告在本案争议地上种植的杉木等树木现有70多棵,分散在争议地即山沟两侧的区域,涉案树木均为上世纪80年代所种植,至今已有二三十年。当事人及围观群众看到法官扎实细致的作风,纷纷点赞“法官办案到实地,这样办案我们心理踏实”!
联动调解促好散 各有所归润心房▲法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
3月8日,附城人民法庭姚春艳法官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妻子杨某诉丈夫曾某离婚,杨某与曾某初中时相识,2009年结婚,婚后生育了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感情基础较好。2016年冬天,曾某因煤气中毒,曾某父母为了救他当场死亡,曾某身心受到伤害,经治疗后不能言语和写字,仅能轻微自理。杨某带着曾某及几个子女回娘家居住,白天上班,晚上摆烧烤摊维持生活。杨某一边工作,一边要照顾几个子女和残疾的丈夫,身心疲惫,因此起诉离婚。▲法官上门了解情况并调解
法官多次上门了解情况并做调解,也和曾某嫁在梧州的妹妹取得了联系,后在村干部的配合下,也联系上了曾某的几个叔叔。▲调解现场
经过多方联动调解,杨某与曾某自愿离婚,几个孩子由杨某抚养,曾某由他的几个叔婶轮流照顾。“好聚好散,各自都有着落,这样的结果已经十分难得,我们感激法官……”
原标题:《【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 点滴为民显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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