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案开庭,当事人向医院索赔301万元

2021-11-01 05:08

14时许,“错换人生28年”相关两起民事案件庭审结束。

第一起案件中,原告为姚策及其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他们要求姚策出生的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支付每人6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庭审中,原告提供的证据显示,1988年开封市已推行相关政策,要求医院对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但姚策养母蒋艳丽(化名)当庭表示,生产时院方未告知。姚策在2岁多时被确诊为乙肝。
对此,被告淮河医院的代理律师表示,淮河医院为省管医院,开封市的文件对其不具约束力,并且当年的政策是逐步推进的,当时推广率并非100%。被告认为,姚策出生前可能已经在母亲的子宫内感染了乙肝,不能认定院方对此负有责任。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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