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出租车、快递和货运物流行业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1-11-02 02:02

鄂托克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

加强出租车、快递和货运物流行业
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1〕23号
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为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蔓延,坚决防止因局部疫情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弹问题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出租车运营行业
1.载客前严格核验乘客健康码、扫码登记信息并测量体温,一切正常方可乘车。乘客上车后,建议在后排落座,主动询问是否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有过接触,并记录上下车地点。
2.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有过接触的人员搭乘后,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配合做好相关管控措施,并做好车辆物体表面和空调系统的消毒。
3.所有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对未做好防护的乘客提供防护用品(有偿提供)或拒载。
4.如有咳嗽等症状者搭乘时,车辆及时开窗通风,并对接触过的物品表面进行消毒。
5.出租车司机必须在全程接种新冠疫苗接种后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营运。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工作期间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每2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6.出租车离开所在营运地一律向公司报备,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确诊病例的地级市及以上地区。
二、快递和货运物流行业
1.按照“谁收发货、谁负责”原则,从源头和末端管控所有车辆。各快递和货运物流企业要严格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有关要求,做好货运车辆和货运场站的消毒、通风及从业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等工作。
2.我旗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须全员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即日起,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从业人员暂停参与运输活动。
3.从外地进入我旗的货运车辆实行提前预约申报措施,出发前必须向雇主单位或货物出售单位申报信息,申报内容包括司乘信息、车辆信息、行程信息、核酸信息、疫苗接种信息、身体状况。司乘人员一律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则上中高风险地区货物暂缓入旗。由收付货单位负责现场查验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发现虚假信息一律不接收货物。
4.私家货运车辆外出务必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未经允许不准离开本市。
三、切实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1.出租车运营和快递、货运物流企业及从业人员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实行承诺制度,各运营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做出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承诺书,如若违约,将停止运输或接受最严厉的处罚,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以更坚决的态度,全力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3.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明察暗访力度,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不折不扣执行防控措施。
联系人:李柱 13722197333
康军 13604771131
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24日
NEWS
编辑 | 秦振乐 制作 | 巩燕蓉
原标题:《鄂托克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出租车、快递和货运物流行业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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